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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同控下企业合并形成资本公积是否缴纳印花税

12-31 企业合并印花税 我要评论

同控下企业合并形成资本公积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12-2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12-2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

 一、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本文第一条第1项、第2项,第二条,第三条继续执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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