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川市***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72X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92***72X
法定代表人: 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21********111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湛税三稽 罚 〔2022〕 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在账簿上少列应税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当期应纳税款。 经检查,你公司通过在购买方的“应收账款”等往来科目中留有大量贷方余额或以“往来款”、“借款”的名义挂账“其他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的形式,未按税法规定确认当期销售自产的混凝土收入,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84,457,569.63元,造成少缴税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少缴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公司销售自产的混凝土,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经计算,2019年度至2021年度,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2,533,727.09元(84,457,569.63×3%= 2,533,727.09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7,360.90元( 2,533,727.09×7%=177,360.90 )。
(二)少缴企业所得税 经检查,2019年度至2021年度期间,你公司通过在账簿上少列应税销售收入的方式,少申报销售收入84,457,569.63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我局在检查中发现,你公司虽设置账簿,但账册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账证不符、凭证不全,成本核算混乱、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一)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公告〔2018〕1号)的规定,对你公司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你公司属制造业,应按所属制造业5%的应税所得率核定2019年度至2021年度应税所得额。
经综合计算,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合计1,055,719.62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你公司少申报营业收入25,572,176.49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19,652.20元(25,572,176.49×5%×25%=319,652.20);2020年度,你公司少申报营业收入17,989,247.72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24,865.60元(17,989,247.72×5%×25%=224,865.60);2021年度,你公司少申报营业收入40,896,145.4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511,201.82 元(40,896,145.43×5%×25%=511,201.82)。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第6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国务院文件国发〔1985〕19号发布, 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你公司上述在账簿上少列应税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当期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公司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266,863.54元(2,533,727.09×50%=1,266,863.54),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8,680.45元( 177,360.90×50%=88,680.45),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27,859.81元(1,055,719.62×50%=527,859.81)。
罚款金额(万元): 188.3403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1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地方编码: 4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