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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广州某机电公司虚列非本单位人员工资被税务稽查

11-03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EP4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7EP4

法定代表人: 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424********63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三稽 罚 〔2022〕 9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存在虚列非本单位人员工资共830,829.00元(其中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虚列57人,金额325,660.00元;2020年1月-2020年12月虚列39人,金额505,169.00元),多计应付职工薪酬,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详见《2019年个人所得税检查情况表》、《2020年个人所得税检查情况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你单位在账上虚列人员工资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207,707.2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103,853.63元(其中2019年罚款18,446.59元;2020年罚款85,407.04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38536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2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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