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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淘宝网销售货物取得部分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5A0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J5A0

法定代表人: 张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2129********057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税一稽 罚 〔2021〕 1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17年-2018年存在通过淘宝网销售货物取得部分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的情形,这部分金额合计1136853元(含税),其中2017年金额合计为271673元(含税),2018年金额合计865180 元(含税)。前述货款已全部结清,没有发生退货,你单位没有开具发票,没有入账,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的规定,你单位2017年少缴纳增值税7912.81元,2018年少缴纳增值税25199.4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原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修改)规定,你单位少缴2017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64元、少缴2018年城市维护建设税1259.97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三次修改)第二、三、六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的规定,你单位少缴2017年教育费附加321.08元、少缴2018年教育费附加752.16元。 根据《广东省财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偷税的违法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9855.2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9855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446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446

地方编码: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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