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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某香料公司销售培根、香精等货物,隐瞒含税收入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香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797342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8***7342

法定代表人: 樊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0528********001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0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向武汉等地的企业和个人销售培根、香精等货物,隐瞒含税收入3,201,820.30元,上述收入未确认销售收入并交纳相关税费,未作纳税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隐瞒收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予少缴增值税税款451,229.20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225, 614.6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31,586.04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15,793.02元,企业所得税税款673,019.46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合计罚款 336,509.73元。

罚款金额(万元): 57.7917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7-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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