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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以“入库单”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煜唐服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9833328X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9833328X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6********04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9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18年以“入库单”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列支成本78,150.00元,并于2018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税前扣除78,150.00元,至今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我局向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开、换开发票或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你单位未能补开发票,且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也不能限期内改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处以5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0-1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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