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关于送达温岭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14: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温岭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31081693853099A):
因无法与你(单位)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温岭税二通[2021]1).docx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1年12月27日
税务事项告知书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适用)
温二所税通〔2021〕1号
温岭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1081693853099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鉴于以下事实依据:
1、你单位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2、你单位开发成本与同类同期项目相比相差较大,未提供正当理由。
决定对你(单位)金地华庭项目(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Z33108120190008)开发成本核定扣除金额。请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核定工作。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温岭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签章)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