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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杭州某律师事务所取得虚开发票入账被税务稽查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浙江

主体名称

北京***(杭州)律师事务所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2﹞11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6-20

处罚内容

合计罚款1238602.61元。

罚款金额(万元)

123.860261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杭州)律师事务所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北京***(杭州)律师事务所以支付开票费817620元的方式,取得了无真实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7份。

取得发票详细情况如下:该单位于2018年12月入账61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5919417.56元,税额合计177582.44元,价税合计6097000元。

其中:开票方杭州***管理有限公司13份,发票代码3300174130,发票号码20161891-20161903;

开票方杭州***管理有限公司20份,发票代码3300174130,发票号码20162371-20162390;

开票方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9份,发票代码3300174130,发票号码20171462-20171480;

开票方杭州***区块链有限公司9份,发票代码3300181130,发票号码12783122-12783130。

该单位于2018年12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77582.44元,并于当月结转管理费用5919417.56元。

该单位于2019年12月入账24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330097.12元,税额合计69902.88元,价税合计2400000元。

其中:开票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7份,发票代码3300181130,发票号码13206853-13206859;

开票方浙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7份,发票代码3300181130,发票号码13206867-13206883。

该单位于2019年12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9902.88元,并于当月结转管理费用2330097.12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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