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浙江省***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2﹞5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3-08
处罚内容
处应补税款金额50%的罚款计16810.96元。
罚款金额(万元)
1.681096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1.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2016年1月,浙江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共出售股票“思维列控”1000股,成交金额126378.50元,买入成本为33560.00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共出售股票“可立克”500股,成交金额19930.00元,买入成本为3790.00元。
浙江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申报缴纳营业税3521.10元,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应缴纳营业税[(126378.50-33560.00)+(19930.00-3790.00)]*5%=5447.93元,未足额申报缴纳买卖股票的营业税及其附加。
2.其他涉税问题
浙江省***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在“管理费用-差旅费”中列支非本公司员工住宿费108917.00元,发票代码3300153130,发票号码18880427、18880428,金额合计102751.89元,税额合计6165.11元,价税合计108917.00元,2016年9月进项抵扣6165.11元,该笔费用系企业外部人员产生的住宿费,不应在“管理费用-差旅费”中列支,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