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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罚款逾4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1: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xlsx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7月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义乌***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DJ6R41

法定代表人 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29001********167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税稽罚【202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456480.77元

罚款金额(万元) 45.64807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7/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7/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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