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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未按净资产确认股权转让收入被查

12-26 股权转让收入 我要评论

主体名称

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2﹞1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1-17

处罚内容

决定对上述违法事实处171,132.08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7.113208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一:你单位于2020年7月收到合同终止补偿金4,000,000元,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违法事实二:你单位于2019年3月以交易定价520,000元出让杭州***餐饮有限公司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517,391.78元,转让时点净资产为573,058.54元。你单位当月应确认投资收益55,666.76元,实际已确认投资收益2,608.22元,未按规定确认股权交易对价低于净资产部分投资收益53,058.54元。

违法事实三:你单位于2020年3月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为其他公司垫付的款项2,000,000元,与实际经营无关,上述支出已于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未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以上合计应补税款242,264.15元,其中增值税226,415.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849.06元。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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