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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个人银行卡向客户收取含税车贷担保服务收入

01-05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主体名称

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2﹞2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6-07

处罚内容

处追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639918.76元

罚款金额(万元)

63.991876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15年10月-2020年4月,你单位通过朱*芹等个人银行卡向客户收取含税车贷担保服务收入23854103.71元,其中6029481.21元(不含税)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进行申报纳税(2015年276697.20元、2016年1-4月473800.73元、2016年5-12月1561422.88元、2017年1306823.02元、2018年153430.02元、2019年1597446.97元、2020年1-4月659860.39元),其余已申报纳税。上述合计追缴营业税37524.91元、追缴增值税232906.65元、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8930.22元、追缴企业所得税777169.48元。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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