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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税务局:开票方成立日期晚于业务开始时间被查

01-09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主体名称

浙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税一稽罚﹝2022﹞99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3-08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取得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少缴的增值税21509.4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5.66元、企业所得税78867.93元税款处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61129.81元。

罚款金额(万元)

6.112982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

违法事实

你(单位)有收到4份由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100162130,发票号码:02312839-02312842,开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金额:358490.57元,税款:21509.43元,价税合计:380000元,货物名称:信息服务费,开票单位: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发票的进项税款已于2016年12月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认证抵扣,上述发票的成本已于2016年11月在投资收益科目入账列支。

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成立,而此项业务早在2016年4月就已经开展了,且没有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

据此认为你(单位)该项业务为虚假,取得的发票为虚开,以上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101883.02元。

处罚机关

温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96909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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