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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账外收入在稽查时未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期,税务机关未给予相应处罚!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7-30  15: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7月30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7月30日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绍兴柯桥***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693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330621********577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偷税

处罚事由

1、2020年1月-12月,你单位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李某个人农业银行卡私下进行业务往来,账外取得收入7032905.3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2020年1月-12月,你单位在阿里巴巴平台有销售收入,共计1093006.11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检查期间未到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自行调整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对追缴的2020年税款,处以80%的罚款,共计87930.95元。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8.79309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2021/07/30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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