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8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8-30 17: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8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8月30日).xlsx
序号 | 1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临安市***节能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73142D | 91330***309183 |
法定代表人 | 张某某 | 俞某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922xxxxxxxx5054 | 330227xxxxxxxx27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税二稽罚〔2021〕317号 | 杭税二稽罚〔2021〕319号 |
违法类型 | 偷税 | 违反税务管理 |
违法事实 |
违法事实1,该单位存在货物发出、货款收取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2015年2月16日收取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货款150000.00元,未申报纳税;2016年1月29日收取浙江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货款55214.00元未申报纳税;2017年货已发出工程已完工未及时开具发票未申报收入937363.15元。 违法事实2,该单位因未妥善保管原材料(水泥)而造成重大损失,数量为7032.68吨,金额为1932212.78元,所涉及的增值税税款不得进项抵扣。 违法事实3,在我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期间,该单位对以前年度未按规定确认的收入进行开票纳税,合计增值税446563.89元,城建维护建设税31259.47元。 |
该单位2018年12月支付职工旅游费用330605元,未按规定并计当月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494864.63元 | 处罚款10359.69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49.49 | 1.04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8/23 | 2021/8/2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2/8/30 | 2022/8/30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100MB16537757 | 11330100MB16537757 |
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100MB16537757 | 11330100MB16537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