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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非该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和抵扣火车票进项税被稽查!2021年8月13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1年8月13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1-08-13  15: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8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2021.8.13(一年期).xls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2021.8.13(三年期).xls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5440T

法定代表人 邵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04********30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1〕373号

违法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该单位于2019年10月在管理费用-差旅费中未按规定列支楼某(非该公司员工)差旅费1420.5元,未按规定抵扣楼某(非该公司员工)火车票增值税进项税额45.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应补缴税款处以50%罚款合计201.2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8/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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