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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专家费被税务稽查,补的不是个人所得税?2021年6月3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1年6月3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1-06-03  10: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6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2021.6.3(一年期).xls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2021.6.3(三年期).xls

序号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9366G

法定代表人 张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06********043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1〕245号

违法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该单位在2019年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列支专家费金额共计247600元,上述费用未取得合法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以上应补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11153.99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上述违法事实导致少缴的税款11153.99元处50%的罚款5577元。

罚款金额(万元) 1.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6/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6/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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