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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个人账户向员工发放工资被税务稽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4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4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04-29  10: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2021年度双公示案件统计表-2021.04.29.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4月29日

序号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杭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MU0J

法定代表人 金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901********053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1〕21号

违法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2019年1月期间,通过曾*的个人账户向员工发放工资共计310006.43元。该单位对上述发放的工资薪金向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但隐匿已扣的个人所得税款,未向税务机关申报代缴入库。上述,应追缴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10154.0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5,077.0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4/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4/2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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