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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二手车位以原价转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二手车位以原价转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20-05-07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二手车位以7万的原价转让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若需要缴纳应缴纳多少,如何计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如果您转让财产的收入额等于财产原值,则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申报缴纳税款为零。

   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财产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其他财产,参照前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财产原值。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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