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置应享受税收优惠
留言时间:2020-05-02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医疗垃圾及时处置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福建省,医疗垃圾处置企业却不能享受2015年78号文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问是为什么?该政策对垃圾的解释虽然未直接列明医疗垃圾,但有等字兜底,为什么福建各地区税务局可以视而不见,将医疗垃圾处置这样一类对环境、对疫情防控有重要影响的行业排除在税收优惠之外?福建省各税务局的行为是否违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78号文的初衷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为您核实,医疗垃圾不属于垃圾范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