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增值税即征即退
写信人: 闫**
咨询时间: 2020-05-13
回复时间: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5-19
留言内容:
企业从事废旧物资进口业务,2018、2019年度进口增值税额留抵较多,依据政策申请留抵退税,并于2019年底收到留抵退税。现因全球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进口业务难以为继,我司计划于2020年转型从事国内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依据政策可以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资格。请问: 现在拟申请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资格是针对2020年下半年度起的国内废旧资源回收业务,与公司已收到的留抵退税的进口业务无关,享受优惠期间也不重叠。如此,现在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国内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资格?谢谢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纳税人按照《财政部�6�8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6�8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6�8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6�8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六、纳税人按照《财政部�6�8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6�8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6�8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6�8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