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土地使用税等级问题
写信人: 熊**
咨询时间: 2020-05-13
回复时间: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05-20
留言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土地款契税和印花税时,申报表上系统后台已认定土地等级为五级土地,在土地使用税申报时能按五级土地申报土地使用税吗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应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其对应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土地等级,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如贵公司使用的土地实际属于当地五等土地,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按照五等土地对应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