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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按照固定的价格进行回购的回购房,属于限价房的范畴吗?如果符合限价房的范畴,是否可以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关于计税毛利率的规定,即计

09-29 限价房 我要评论

限价房

留言时间:2020-06-23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按照固定的价格进行回购的回购房,属于限价房的范畴吗?如果符合限价房的范畴,是否可以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关于计税毛利率的规定,即计税毛利率为3%。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是否属于限价房不在税务咨询范围,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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