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审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审核?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的规定:“二、关于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审核
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经审核电子数据无误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经审核发现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可要求纳税人通过微信、邮件等‘非接触式’途径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待疑点排除后再行办理。纳税人无法通过‘非接触式’途径提供影像资料,或者税务机关通过影像资料无法排除疑点的,暂不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待疫情结束后按照现行规定核实处理。”
因此,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开展 “非接触式 ”出口退(免)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