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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是否有相应文件?

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是否有相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是否有相应文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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