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买受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取得房屋产权,现买卖合同被解除,出卖人收回产权,该过程,出卖人是否需缴纳契税
写信人: 王**
咨询时间: 2020-07-06
回复时间: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07-13
留言内容:
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于买受人,已办理产权至买受人名下,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代为偿还,后根据买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现需将涉案房屋产权办理至开发商名下,该过程应否缴纳契税。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实际房产权属转移,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