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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纳税人因企业上市需要,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违规证明?

纳税人因企业上市需要,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违规证明?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纳税人因企业上市需要,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违规证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规定:“一、《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

三、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

七、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因此,税务机关暂未提供无违规证明。但自2020年3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无欠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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