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申报是否可以同城通办?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更正申报是否可以同城通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办税事项“全省通办”清单>和<福建省办税事项“全市通办”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3号)规定:“三、本次推行‘全市通办’业务范围包括10大类62个办税事项(详见附件2)。
……
(三)申报纳税类29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仅限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的方式)等相关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错误更正。”
因此,更正申报可以同城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