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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企业举办技能竞赛收取的报名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企业举办技能竞赛收取的报名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企业举办技能竞赛收取的报名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

(七)生活服务

……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因此,企业举办技能竞赛收取的报名费,应按照教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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