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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期增值税应退税额有金额,免抵税额为0,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期增值税应退税额有金额,免抵税额为0,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期增值税应退税额有金额,免抵税额为0,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因此,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期增值税应退税额有金额,免抵税额为0,无须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费,但要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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