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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社保减免

09-29 个体工商户社保减免 我要评论

个体工商户社保减免

留言时间:2020-07-2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体工商户社保参保方式还可以变更吗?请问7月份做变更社保,企业划型无雇工个本工商户变更成有雇工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社保减免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缴费人,您好!因参保登记具体经办事宜在社保中心经办,所以参保方式变更建议您咨询社保中心;同时,如果个体工商户参保方式变更为以单位参保,在剩余所属期,可以享受企业三项社保费减免。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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