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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因此,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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