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一般纳税人申请
写信人: 宋**
咨询时间: 2020-08-24
回复时间: 2020-08-31
发布时间: 2020-08-31
留言内容:
新注册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