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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请

09-29 一般纳税人申请 我要评论

标  题: 一般纳税人申请

写信人: 宋**

咨询时间: 2020-08-24

回复时间: 2020-08-31

发布时间: 2020-08-31

留言内容:

新注册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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