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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税务局:纳税信用风险10个提示

纳税信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来源:三明市税务局

近期,企业经常对纳税信用扣分事项有疑问,具体风险提示如下:

1、企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扣分标准:5分/次)

 风险提示:注意:是按税种/次算扣分,还有不缴税并不代表不申报,如员工工资当月4500元,不缴个税但还是要申报。

2、办理纳税申报后未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税款。(扣分标准:5分/次)

风险提示:注意:申报期关注银行账户的余额。

3、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扣分标准:3分/次)

风险提示:注意:1.申报期限在评价年度内,逾期填报和逾期未填报财务报表的情形;2.填报的财务报表为核定的应报送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财务报表报送期限按次累计计算;4.由于税务机关等非纳税人原因造成纳税人逾期的,不计入该指标。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期抄报税的(扣分标准:5分/次)

风险提示:注意:申报期限在评价年度内(征收期)有逾期抄报税和逾期未抄报税行为。

5、扣分指标:040103.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直接判D。

风险提示: 1、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即时评价时适用该指标。2、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户状态,或在评价年度内非正常户注销的,年度评价时适用该指标。

6、扣分指标:040105.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直接判D。

风险提示:1.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后(不含评价时间)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参评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在被评价为D级之前(含评价时间)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不直接判为D级。2.直接责任人暂时自动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扣分指标:030111.非法代开发票的,直接判D。

风险提示:1.税务部门在评价年度内,发现纳税人有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2.以有关发票开具日期确定动态调整的年度。

8、扣分指标:0301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判D。

风险提示:1.评价年度内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2.涉及的发票为专用发票。3.以有关发票开具日期确定动态调整的年度。

9、扣分指标:100201.被列入“黑名单”,直接判D。

风险提示: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登记的信息确定黑名单,并按进入或保留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公布的时间确定所属评价年度。

10、扣分指标:040105.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直接判D。

风险提示:1.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后(不含评价时间)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参评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在被评价为D级之前(含评价时间)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不直接判为D级。2.直接责任人暂时自动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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