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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操作

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操作

留言时间:2020-09-2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为厦门建筑企业,在福州区域开设项目,能否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模块做反馈和缴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在项目地已报验登记并取得临时税务登记信息,可实名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办理,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具体操作,可以联系系统服务单位为您提供指导。可微信关注“金财互联福建”,点击右下方“金·专享”——“在线客服”进入人工服务咨询;或拨打服务单位咨询电话:4009912366。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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