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操作
留言时间:2020-09-2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为厦门建筑企业,在福州区域开设项目,能否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模块做反馈和缴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在项目地已报验登记并取得临时税务登记信息,可实名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办理,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具体操作,可以联系系统服务单位为您提供指导。可微信关注“金财互联福建”,点击右下方“金·专享”——“在线客服”进入人工服务咨询;或拨打服务单位咨询电话:4009912366。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