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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分公司残疾人保障金如何0申报

标  题: 福州分公司残疾人保障金如何0申报

写信人: 周**

咨询时间: 2020-10-20

回复时间: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0-22

留言内容:

您好,我司在福州有一家分公司,工资及社保都是在深圳总公司发放,且残疾人保障金也是在深圳缴纳。现福州分公司按期应申报报表里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申报.但是无法在网上做残疾人保障金0申报(电子税务局系统不允许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填写0),请问该如何申报报表?没有申报是否有影响?谢谢回复。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分公司可不缴纳残保金。如有认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种的,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税费种认定信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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