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发票的联数?
留言时间:2020-10-15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开具收购发票是否可以选择两联的普票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基本联次为五联。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的基本联次为五联:记账联、发票联、自由联三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发票联,作为收购单位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自由联的第一联为抵扣联,作为收购单位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存备查的凭证;自由联的第二、三联由纳税人自行决定用途。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购),纳税人可按业务需要分别打印作为记账联、发票联、抵扣联等凭证使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