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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股权转让汇算清缴备查材料

股权转让汇算清缴备查材料

留言时间:2020-11-27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单位作为受让方,以0元价格受让两家企业。我单位于次年汇算清缴时,针对该两笔股权转让,应准备什么留存备查资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所述的情形并未要求留存资料备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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