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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房地产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多于应交,项目结束时能否退税?

标  题:  房地产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多于应交,项目结束时能否退税?

写信人: 蔡**

咨询时间: 2020-12-16

回复时间: 2020-12-22

发布时间: 2020-12-22

留言内容:

 房地产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多于应交,项目结束时能否退税?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房开企业在收取预收款时预缴的税款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即开具非602的销售发票或办理产权变更时),方能办理科目结转(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并冲抵结转当期的应缴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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