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三方协议
留言时间:2019-05-30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重签网上代扣三方协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针对您的问题,给您提供如下参考建议:
企业名称变更后,会导致三方协议不能使用(系统会校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所以要重新办理三方协议。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三方协议签订,具体操作需要联系电子税务局服务单位为您提供帮助,您可拨打服务单位咨询电话:4009912366,或者微信关注“福建金财互联”,点击右下方“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进入人工服务咨询。
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