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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网上三方协议

09-30 网上三方协议 我要评论

网上三方协议

留言时间:2019-05-30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重签网上代扣三方协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针对您的问题,给您提供如下参考建议:

企业名称变更后,会导致三方协议不能使用(系统会校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所以要重新办理三方协议。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三方协议签订,具体操作需要联系电子税务局服务单位为您提供帮助,您可拨打服务单位咨询电话:4009912366,或者微信关注“福建金财互联”,点击右下方“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进入人工服务咨询。

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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