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安装工人个税
留言时间:2019-06-04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请问,公司处于筹建期,外聘一些人员安装设备,这期间发放的工资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如外聘的人员与贵公司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这部分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否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