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成立个独企业
留言时间:2019-10-23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你好,假如公司高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向原公司收取管理咨询费,避免了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方法可行吗,有何风险?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我们的纳税咨询主要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解决实际征、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提供税收筹划服务,请您谅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