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港澳台运输抵扣

福建省税务局:港澳台运输抵扣

09-30 港澳台运输抵扣 我要评论

港澳台运输抵扣

留言时间:2019-11-28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允许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请问我司在境内购入的飞往香港的机票及购入开往香港的动车票能否抵扣进项?澳门和台湾的呢,是否能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所述情形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