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印章刻制属于生活服务还是货物销售
写信人: 小**
咨询时间: 2021-02-20
回复时间: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2-24
留言内容:
我司自行采购空白印章,按照客户要求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请问属于生活服务还是货物销售?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形,应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