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宁德市税务局:关于送达宁德市X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宁德市税务局:关于送达宁德市X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宁德市X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16时3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关于送达宁德市新梦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宁德市X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XXX497A24L)

我局于2021年1月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二稽通〔2021〕92号),由于文书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烨、李清渺       联系电话:0593-6816353

 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1号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二稽通〔202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宁税二稽通〔2021〕92号

宁德市X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XXXA24L)

事由:你单位欠缴税款1708069.4元及滞纳金,欠缴数额较大(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我局报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