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写信人: 郑**
咨询时间: 2021-02-26
回复时间: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3-04
留言内容:
咨询1:我司是一家游戏开发企业,在游戏开发过程中有一个模块是美术设计部分,有时侯会委托外部美术公司按照我司的要求进行美术设计及服务,签定美术设计合同,对方开具的发票为美术设计费或美术设计服务费。那我司在研发费用归集入账时是计入新产品的设计费合适还是说该美术费用属于委外费用? 咨询2:上述美术费用若是属于委外费用,那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该美术设计费对应的合同是否要科技部门备案或者登记后才能加计扣除?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委托外部美术公司进行美术设计是属于新产品设计费,签订的合同不需要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