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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如何填报《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如何填报《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留言时间:2021-03-03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出口退税和即征即退业务,也不缴纳消费税,甲公司填报所属期是2021年2月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时,计税(费)依据部分第1列“一般增值税”是应当填写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一般项目本月数3000万元(已缴纳),还是填写该表第3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2000万元(已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如您为一般纳税人,除特殊规定情形外,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数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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