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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对石狮市XXX网络服装店税务检查的公告

关于对石狮市XXX网络服装店税务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11时1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石狮市XX网络服装店(923XXA33F5YE1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期间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一〔2021〕47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O二一年三月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一〔2021〕47号

  石狮市XX网络服装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黄霄磊、陈康毅等人,自2021年1月13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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