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人购入原乳,生产巴氏杀菌牛乳、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其中巴氏杀菌牛乳有原乳单耗数量,可以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没有单耗数量,如何确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人购入原乳,生产巴氏杀菌牛乳、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其中巴氏杀菌牛乳有原乳单耗数量,可以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没有单耗数量,如何确

一般纳税人向农户收购萝卜,加工为萝卜干后进行销售,是否可以适用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17时16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纳税人购入原乳,生产巴氏杀菌牛乳、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其中巴氏杀菌牛乳有原乳单耗数量,可以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没有单耗数量,如何确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在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用的扣除标准: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二)省级税务机关商同级财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扣除标准。

(三)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的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因此,儿童调制乳、发酵乳核含乳饮料没有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部门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