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甲供设备
写信人: 黄**
咨询时间: 2021-03-30
回复时间: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4-06
留言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能自己买升降机或塔吊用于项目建设施工吗?能直接成本列支吗?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